法規名稱: 推動全民國防教育傑出貢獻獎勵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095年01月20日

條文關聯

  獎勵頒給之方式如下:
  一、獎狀。
  二、獎牌。
  三、其他獎勵方式。
  前項獎勵之頒給,經國防部審查通過,報請國防部長核定後,以公開儀
  式頒發之。
  第一項所需經費,由國防部編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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