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辦事細則(76.08.07訂定)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1年12月30日

條文關聯

本館對外行文,以本館名義行之,如需以各單位名義行文者,除經館長批
示或經授權者外,其餘仍按程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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