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藝術教育法施行細則
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01月10日

條文關聯

  藝術類科之大專院校、高級中等學校辦理一貫制學制,應擬訂教學計畫
  書,並報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許可後辦理。
  前項教學計畫書,應包括計畫目標、招生辦法、修業年限、編列年級、
  學歷證明、師資、課程、經費、員額編制及有關行政體系等事項之具體
  說明。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