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法務部調查局處務規程
時間: 中華民國097年10月17日

條文關聯

  國家安全維護處掌理下列事項:
  一、內亂、外患防制工作之規劃、指導、協調、偵處及考核。
  二、洩漏國家機密防制工作之規劃、指導、協調、偵處及考核。
  三、防制境外滲透、社安防護工作之規劃、指導、協調、偵處及考核。
  四、反恐怖活動、反武器擴散工作之規劃、指導、協調、偵處及考核。
  五、組織犯罪防制之協同辦理。
  六、國家安全維護工作手冊之編修與資料之建檔及管理。
  七、其他有關國家安全維護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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