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機構或技師申請執行第三條第三款檢查事項之認可,應具備下列資格
條件:
一、專業機構:
(一)我國公司或法人,僱有符合下列資格之專任檢查人員二十人以
上,且其中至少一名應經 ISO/IECGuide65產品驗證機構認證
規範訓練及格:
1.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專科
以上學校畢業。
2.具有指定使用能源設備或器具之能源效率管理或檢測實務經
驗三年以上。但持有相關碩士學位者,實務經驗得減為二年
;持有相關博士學位者,實務經驗得減為一年。
3.受聘於專業機構服務或受聘僱專業機構之支配於專業機構外
服務,且在其執行業務之全部時間內服務,支領全部時間之
報酬。
(二)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必要資格。
二、技師:
(一)依法領有我國機械工程、冷凍空調工程、電機工程、化學工程
或相關專業技師執業執照,具有三年以上能源效率管理或檢測
實務經驗,並經 ISO/IECGuide65產品驗證機構認證規範訓練
及格者。
(二)具備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必要儀器設備或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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