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交通部公路局暫行組織規程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1年05月29日

條文關聯

  本局置主任秘書一人、副總工程司四人、處長六人、主任二人、副處長
  九人、副主任一人、專門委員五人、正工程司五十人、課長二十九人、
  電臺臺長一人、秘書二人、視察十三人、專員十二人、副工程司三十五
  人,並置幫工程司、主任課員、課員、材料管理員、工務員、助理工務
  員、報務員、譯電員、辦事員、書記、業務士、技術士各若干人,其人
  數另以暫行編制表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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