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臺北工務段辦事細則
時間: 中華民國095年05月04日

條文關聯

  經指派擔任土木建築工程業務之人員,負責辦理下列事項:
  一、重大土建工程之規劃、設計、監造及督導考核等事項。
  二、辦理橋樑、隧道之檢查及管理事項。
  三、有效分配土建工程預算及辦理預算之編列與執行事項。
  四、辦理工程及勞務採購之相關事項。
  五、規劃及辦理路線搶修事項。
  六、辦理代辦工程事項。
  七、工程報表之填報及圖表管理事項。
  八、其他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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