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氣墊船管理規則
時間: 中華民國101年09月19日

條文關聯

  氣墊船之營運區域、航線、風浪之限制、晚間禁止航行之時刻、靠泊站
  及其安全設施,應檢送圖說報請航政機關核定。
  氣墊船營運區域或航線內之風速超過航政機關核定之限度者,船長不得
  發航,於航行中風速超過其限度時,應即向最近之靠泊站航行。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