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金主管機關依照行政院施政方針、預算籌編原則及事業計畫總綱,擬 訂其主管範圍內之施政計畫及事業計畫,分別指示所屬基金擬訂業務計畫 與預算。 前項事業計畫,應表達各事業願景及策略目標,並兼顧環境保護、社會責 任及公司治理,就經營政策、產銷營運目標與重要投資目標分別訂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