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低酸性罐頭食品製造、調配、加工之場所及設施衛生標準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1年01月24日

條文關聯

  本標準所稱加熱殺菌處理,係指商業殺菌;其殺菌程度應使殺菌處理後
  之罐頭食品,在正常商業貯運及無冷藏條件下,不得有微生物繁殖,且
  無有害活性微生物之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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