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輔導青年利用幼獅工業區創辦生產事業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89年08月14日

條文關聯

  左列生產事業不得在幼獅工業區內設廠:
  一、具有污染性而無適當防範處理方法者。
  二、生產過程中容易燃燒、爆炸或有毒害性液體洩出者。
  三、作業過程中有公共安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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