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關聯

員工之職責如下:
一、接受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二、遵守本工作守則。
三、遵守標準作業程序,並依職業安全衛生作業標準從事作業。
四、服從與遵從主管之指示。
五、立即報告一切事故與傷害。
六、遇火災時須熟知本身自衛消防編組之任務。
七、提供職業安全衛生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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