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之職責如下: 一、接受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二、遵守本工作守則。 三、遵守標準作業程序,並依職業安全衛生作業標準從事作業。 四、服從與遵從主管之指示。 五、立即報告一切事故與傷害。 六、遇火災時須熟知本身自衛消防編組之任務。 七、提供職業安全衛生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