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農業發展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105年11月30日

條文關聯

主管機關為推動農業經營管理資訊化,辦理農業資源及產銷統計、分析,
應充實資訊設施及人力,並輔導農民及農民團體建立農業資訊應用環境,
強化農業資訊蒐集機制。
鄉(鎮、市、區)公所應指定專人辦理農業資源及產銷資料之調查、統計
,層報該管主管機關分析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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