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農田水利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9年7月22日

條文關聯

主管機關應劃設農田水利設施範圍,加以管理維護,並公告之;其變更、
廢止時,亦同。涉及原住民族地區者,由主管機關會商中央原住民族主管
機關公告之。
前項農田水利設施範圍之劃設基準、管理維護、變更或廢止及其他相關事
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會商中央水利主管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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