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投資經營非我國籍漁船管理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105年7月20日

條文關聯

依前條規定取得許可者,應向主管機關定期申報有關作業資料。
前項申報作業資料之期間、種類、內容、方式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
主管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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