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勞資爭議法律及生活費用扶助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13年3月13日

條文關聯

因雇主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致勞工發生職業災害,經提起刑事告訴且非屬
有資力者,勞工或得為告訴之人得申請第二條第二款之扶助。
相關令函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