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票券商存儲保證金金額用途及管理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098年03月13日

條文關聯

  票券商存儲之保證金,符合中央銀行或其他相關機構規定者,得運用於
  下列用途:
  一、作為集中結算交割機制之擔保品。
  二、作為中央銀行日間透支或其他經中央銀行核准透支之擔保品。
  三、其他經主管機關會商中央銀行核准之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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