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退職政務人員一次退職酬勞金優惠存款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9年02月04日

條文關聯

  存款利率特予優惠,利息按行政院核定比照受理存款機關一年期定期存
  款牌告利率加百分之五十優惠利率計算。但最低不得低於年息百分之十
  八。
  前項利息,由受理存款機關按月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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