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捐助章程
時間: 中華民國114年4月14日

條文關聯

本基金設立時,由保險業務發展基金管理委員會捐助新台幣二千萬元,辦
理財團法人登記;每年年度終了,其依本法第三十九條規定收取之收入扣
除當年度營運支出及必要之營運資金後之結餘,應全數列入基金累計餘絀
。
本基金財產之保管運用方法,依本基金管理辦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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