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辦事細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12年9月25日

條文關聯

本會委員除由銓敘部依本會組織條例第七條規定遴聘相關業務主管兼任外
,其餘委員由銓敘部遴聘法律、經濟、財務管理、金融、保險、企業管理
、證券投資、會計等專家學者擔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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