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二0一0臺北國際花卉博覽會門票收費標準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1年01月02日

條文關聯

  符合臺北市政府公益、公共或教育等政策者,得減免票價;其相關規定
  由產業局另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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