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基隆市公寓大廈管理維護使用空間設置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95年9月8日

條文關聯

  管理維護使用空間應以不燃材料構造並不得妨礙公寓大廈整體結構安全
  ,室內裝修應使用中央主管建築機關認定符合耐燃二級以上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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