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基隆市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機構設立許可及補助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099年05月21日

條文關聯

  前條第一項第二款之設立計畫書內容,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機構名稱及地址。
  二、設立主體名稱、地址、負責人姓名。
  三、組織編制及人員配置。
  四、場地及設施。
  五、服務項目。
  六、收退費標準。
  七、其他經本府指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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