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基隆市辦理低污染電動機車補助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05月18日

條文關聯

  本辦法補助之電動機車最高以二十一輛為上限,每輛補助金額為新臺幣
  一萬元整,每人限補助一輛,額滿即停止補助,補助順序以環保局收件
  戳章日期及時間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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