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桃園市受保護樹木或特定樹木所在土地地價稅補助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10年11月5日

條文關聯

申請人就受保護樹木或特定樹木及其所在土地環境之維護管理有違反本自
治條例規定,經農業局通知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得不予補助;其經
核准補助者,得撤銷或廢止補助並以書面行政處分追繳已受領之補助款。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