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經營者使用之定型化契約,應符合誠實信用及平等互惠原則,並依中 央主管機關公告之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辦理。 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訂立定型化契約前,應給予合理之契約審閱期間,供 消費者審閱全部條款內容。 企業經營者使用定型化契約者,本府得隨時派員查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