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南投縣建築物設備繳納代金及管理使用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096年07月20日

條文關聯

  應繳納之代金,其計算公式如下:
  一、防空避難設備:
      代金總額=〔防空避難設備面積(平方公尺)×建築物法定工程造
                價(元/平方公尺)×建築基地當期公告現值(元/平
                方公尺)╱10000 (元/平方公尺)〕×使用分區係數
                。
  二、停車空間:
      代金總額=〔40(平方公尺)×建築物法定工程造價(元/平方公
                尺)×建築基地當期公告現值(元/平方公尺)╱1000
                0 (元/平方公尺)〕×使用分區係數×車位數。
  前項使用分區係數,於商業區為二,其他分區及用地為一.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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