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條所稱一定數額以上罰鍰之規定如下: 一、依檢舉人提供之相關事證,經查證屬實並據以裁處罰鍰新臺幣二十萬 元以上。 二、以撰寫程式或分析水污染防治公開資料方式,檢舉違法事實,經查證 屬實並據以裁處罰鍰新臺幣一萬二千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