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1739
人,瀏覽人次:
923127059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雲林縣教師研習中心使用管理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090年12月31日
條文關聯
第五條
本府與所屬機關及本縣各公私立國民中小學辦理之活動免費借用外,須 繳交使用管理維護費用。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