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高雄縣墳墓遷葬補償查估標準
時間: 中華民國095年10月30日

條文關聯

  辦理墳墓遷葬補償,由所在地鄉(鎮、市)公所辦理查估後,報由工程
  主辦或用地機關核定支付發給補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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