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花蓮縣地方稅務局組織規程
時間: 中華民國097年08月15日

條文關聯

  本局置秘書、科長、分局長、審核員、股長、電子作業管理師、稅務員
  、科員、稽查、助理稅務員、辦事員、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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