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農業發展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105年11月30日

條文關聯

主管機關應會同有關機關,協助農民或農民團體實施產、製、儲、銷一貫
作業,並鼓勵工廠設置於農村之工業用地或工業區內,便利農民就業及原
料供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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