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碼頭裝卸安全衛生設施標準
時間: 中華民國103年9月5日

條文關聯

貨艙作業空間因艙口方孔之限制,除從事解除或連結吊索外,雇主不得使
勞工利用索鉤住捆紮於棉花、羊毛、軟木、麻袋或其他類似貨物捆包之打
包帶、箍帶、繩索或緊固件上。
圓桶貨物及其掛鉤之構造或狀況不安全者,雇主不得使勞工使用該貨桶之
掛鉤起降貨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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