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969
人,瀏覽人次:
883739772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勤務實施細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9年12月29日
條文關聯
第五十條
專案勤前教育,係各勤務機構於執行專案或臨時特定勤務前舉行,由主管 (官)親自主持或指定資深之帶班人員主持。 前一日深夜舉行各項專案勤務者,次日之基層勤前教育得免予舉行。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