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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醫療法
時間:
中華民國112年6月28日
條文關聯
第五十一條
醫療社團法人組織章程之變更,應報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 醫療社團法人董事長、董事、財產或其他登記事項如有變更,應依中央主 管機關之規定,辦理變更登記。 醫療社團法人解散時,應辦理解散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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