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1492
人,瀏覽人次:
948343310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促進產業升級條例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9年05月12日
條文關聯
第五十二條
前條以出租方式提供使用者,得由工業主管機關收取管理費。其標準, 由經濟部定之。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