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工友工作規則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104年6月8日

條文關聯

工友請領退休金之權利,自退休之次月起,因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