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民法債編(§153-§756-9)
時間: 中華民國110年1月20日

條文關聯

受任人處理委任事務,應依委任人之指示,並與處理自己事務為同一之注
意,其受有報酬者,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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