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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高壓氣體安全衛生設施標準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78年06月28日
條文關聯
第五十四條
雇主對處理有毒性氣體作業勞工應提供適當之工作服。 前項工作服應限於工作場所穿著,並應由廠方定期清洗,經常保持整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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