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警執勤時,應依其任務需要著裝,攜帶有關基本應勤簿冊與裝備。 一、勤務手冊(含勤務守則)。 二、考勤簿。 三、警笛。 四、警棍。 五、無線電。 六、其他統一規定之各項警察勤務裝備。 前項裝備機具配備標準,依內政部警政署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