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身心障礙者個人照顧服務辦法
修正時間: 中華民國104年5月20日

條文關聯

住宿式照顧服務內容如下:
一、日間活動服務。
二、復健服務。
三、生活自理能力增進。
四、膳食服務。
五、緊急送醫服務。
六、休閒活動服務。
七、社交活動服務。
八、家屬諮詢服務。
九、其他相關之服務。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