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私立學校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3年6月18日

條文關聯

  各級政府編列年度教育經費預算時,應參酌學校健全發展之需要,審酌學校法人及所設私
  立學校內部控制制度之健全、辦學之特色等實際情形,明定獎勵、補助原則,對私立學校
  予以獎勵、補助;就社會需求而公立學校未能充分提供,且教育資源不足之地區或類科,
  並得優先予以獎勵、補助;其獎勵、補助之條件、原則及審查程序等事項之辦法,由學校
  主管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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