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董事監事及院長利益衝突迴避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3年4月16日

條文關聯

  關係人不得向中科院有關人員關說、請託或以其他不當方法,圖其本人
  或中科院董事、監事及院長之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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