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2686
人,瀏覽人次:
946392807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國防醫學院海外華籍青年學生入學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89年11月08日
條文關聯
第六條
凡經教育部核定分發之海外華籍青年學生,應於規定時間內,持同證件 親到國防醫學院報到註冊,如因特殊事故不能按時報到註冊者,需持有 僑務委員會之證明辦理報到註冊。但逾入伍訓練期間三分之一者不得入 學。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