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國軍醫院附設民眾診療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88年01月25日

條文關聯

  本基金之用途如左:
  一、國軍醫院附設民眾診療作業及管理之各項支出。
  二、教育訓練與研究發展之支出。
  三、民眾診療作業相關設施之購建及維修支出。
  四、醫事人員及相關工作人員獎助金。
  五、國軍軍醫單位及其他有關單位之軍醫人員獎助金。
  六、醫療優待與免費支出。
  七、其他有關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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