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法務部所管特定非公務機關資通安全管理作業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8年5月17日

條文關聯

前條第一項實地稽核未併同本部對特定非公務機關進行之年度業務評鑑或
業務檢查辦理時,本部應依前條第四項規定因素,另訂稽核計畫,明定稽
核項目、稽核人員及稽核時間等與稽核相關之事項。
〔立法理由〕
明定實地稽核未併同年度業務評鑑或業務檢查辦理時之辦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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