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所屬航空站組織規程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2年09月29日

條文關聯

  各種航空站置主任,綜理站務,指揮、監督所屬人員,甲、乙種航空站
  置副主任,襄助主任處理站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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