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高雄機務段辦事細則
時間: 中華民國095年05月04日

條文關聯

  經指派擔任檢查業務之人員,負責辦理下列事項:
  一、動力車檢查、研發。
  二、人員訓練。
  三、機油化驗、動力車監洗。
  四、行車事故搶修。
  五、其他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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