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公民營交通事業聘僱外國專門性技術性工作人員許可及管理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3年05月06日

條文關聯

  承攬國內重大交通建設之公民營事業機構申請聘僱或續聘僱外國人從事
  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或主管人員應以專案方式,先經工程主辦機關審核
  ,報主管機關核辦。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