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蒙藏委員會輔導海外蒙藏學生回國升學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6年8月17日

條文關聯

經甄選回國升學之海外蒙藏學生,得由本會先行輔導接受國語文訓練,其
入學方式準用僑生規定辦理。獲入學許可者,由本會輔導就學;其未獲入
學許可者,應返回原僑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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